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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锦市人事局
     (一)盘锦市人事局的主要职责:

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、方案;

负责全市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、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;

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;

综合管理全市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工资工作;

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;

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;

编制全市人事、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,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;

负责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工作,综合管理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;

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,指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;

综合管理外国专家工作,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

(二)盘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:

负责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规定;

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法院、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;

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,指导行政管理体制改革;

研究拟定市委各工作部门、市人大机关、市政府工作部门、市政协机关、市法院、市检察院和市级各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的机构配置、职能设置及人员编制、领导职数配备的意见;

拟定或审核县、区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立、增加、减少、合并方案,研究提出县(区)、乡(镇)党政机关工作部门设置限额的意见;

对县(区)、乡(镇)党政群机关和政法机关的人员编制实行总额管理;

负责市直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和日常工作;

协调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;协调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与县(区)、乡(镇)党委、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;

审核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;

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;

研究拟定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,指导县(区)、乡(镇)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;

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,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及管理办法;

负责市直事业单位设立、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、领导职数配备及经费渠道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;

指导县(区)、乡(镇)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;

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及管理办法,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;

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实施以及机关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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